(2020年6月22日)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新高教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公司」,股份代号:2001.HK)欣然宣布,在2020年4月20日收到首期款项人民币1亿元后,新高教于公告日已提前收到按清偿协议约定的第二期款项人民币3,679万元。
新高教集团于2019年底获得新疆项目的胜诉判决后,对手方与本公司进行接洽并签署了清偿协议,同意分期偿还公司预付款项约人民币1.37亿元。新高教于公告日已提前收回第二期款项,至此公司就新疆收购项目的预付款项已经按清偿协议约定金额全部收回,风险得以彻底化解。
同时,收回新疆项目预付款项将使本公司获得拨备冲回,带来一次性非经营性利润,增厚本财年利润,并有助保持现金流充沛,为未来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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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
新高教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民办高等学历教育集团,专注于提供高等学历教育,拥有20年教育行业经验。公司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公司于2009年即开始多省区办学,办学网络已覆盖全国7个省区,包括:云南、贵州、湖北、黑龙江、河南、广西及甘肃。
公司提供各领域的高质量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授学生具备实践经验及适用技能,从而帮助学生获得就业能力。作为高质量就业的引领者,公司院校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就业工作50强,平均就业率97%以上。公司于2017年8月被纳入恒生小型股指数和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于2017年11月份获纳入MSCI中国小型股指数,幷于2018年3月获纳入港股通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