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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中央级权威期刊、“红墙刊物”《中华英才》报道——李孝轩:加快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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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英才》半月刊2024年第11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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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英才》半月刊2024年第11期专版报道李孝轩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两会提案内容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在丰富教育类型、增加基数总量、推动教育变革、促进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选择性需求等方面,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已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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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 李孝轩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李孝轩在调研中发现,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背景新要求下,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非常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健全管理体制,引导扶持一批标杆民办高校实现高水平发展,加快推进分类管理等工作,破解以下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难题。

  他指出,首先,现有管理机构无法适应民办教育发展。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管理环节多,仅靠教育主管部门很难推动解决。此外,民办教育管理职能相对分散,各省区市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职能或在政策法规部门或并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等,地县一级管理职责更加模糊,亟待归并职能,形成监管合力。

  其次,差别化的扶持政策供给不足。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在扶持政策上差异巨大,如:公办高校实行生均拨款制度,而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单一,所有支出均基本依赖于学费。近年来,虽然不少省份建立了公共财政支持民办高校专项补贴制度,但政策差异较大,国家层面扶优促强的政策供给不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均提出“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相关部署和政策尚未出台,一些发展基础好、潜力大、办学规范的民办高校亟需差别化的扶持政策。

  第三,分类管理进度不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此后《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对分类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但这一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各地政策标准也不尽统一。民办高校举办者对“分类管理”等新法新政的一致性、稳定性、连续性的预期和信心也显著转弱,新增投入的意愿普遍不强,甚至等待观望,对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为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李孝轩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供给,更大力度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出台规范引导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文件,加大对各类办学条件好、学科专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高、社会服务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扶持力度,实质性启动国家层面的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专项行动,为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民办高校更好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在教育部设立民办教育管理部门。建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国家数据局和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做法,在教育部设立更高层级的民办教育管理司局、部门,更好履行协调平衡、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职能,协调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办教育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让民办教育感受到发展环境更优、法治保障更强、发展地位更高、社会氛围更好,有力提振民办高校发展信心和业界预期,促进民办教育在教育强国建设、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稳妥务实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工作。加大落实民促法和实施条例的力度,督导纠正各省区市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错误认识和不当做法,针对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所涉及的分类扶持、财务监管等关键问题,协调统一各省政策立场,针对差异性补偿、税收优惠等举办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出台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依法依规推进分类管理,保护民办高校举办者自主选择分类的权利,确保分类管理平稳有序地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