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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教集团收购河南学校学校举办者之全部权益 | 看好学校增长潜力 持续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

(2020年5月8日)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新高教集团”,连同其附属集团统称“本公司”,股份代号:2001.HK)欣然宣布,进一步收购河南学校学校举办者之45%权益,收购代价3.848亿元。至此,本公司成功收购了河南学校全部权益。

继2018年10月8日完成河南荣豫及河南学校55%股权的收购后,现阶段进一步收购剩余45%的股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i) 体现了本公司提升高增长区域市场渗透率的策略

河南省为全国人口大省,也是生源最大省份,毛入学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上升空间,同时河南省近几年GDP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学费增长空间明显;

(ii) 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在完成收购河南学校55%的学校举办者权益后,本公司通过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河南学校2019/2020学年拥有在校生逾27,000人,比首次收购前的2017/2018学年大幅增加了近9000人;2019年净利润相比2017年大幅增长361%,盈利能力也有大幅提升。完成进一步收购之后,可以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经营和盈利能力会进一步提升;

(iii)收购估值合理,此次收购生均成本亦低于首次收购。

此外,河南学校作为河南省洛阳市唯一一所民办高等院校,在当地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目前,学校设有高等职业专业36个,专注电子商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学校先后荣获了“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河南省先进单位”、“全国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技能联考首批试点院校”等荣誉,社会声誉得到了广泛认可。学校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在优良的教学能力及高品质的就业能力的支撑下,可有力吸引学生就读,带动学生人数及学费增长。因此,未来几年学校的学生人数及学费均有较好增长空间。在进一步收购后,公司可更加充分地导入先进的管理模式,持续提升业务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新高教集团董事会主席李孝轩先生表示:“此次公司收购河南学校全部权益,体现了本公司持续提升对高等教育领域增长潜力巨大的重点区域市场渗透率的决心。公司全资持有学校后,将更充分导入集团化管理,提升业务经营能力,对河南学校未来获得更好的业绩表现充满信心。展望未来,公司会谨守办学初心,提供高质量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持续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为长期支持本公司的投资者带来理想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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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

新高教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民办高等学历教育集团,专注于提供高等学历教育,拥有20年教育行业经验。公司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公司于2009年即开始多省区办学,办学网络已覆盖全国7个省区,包括:云南、贵州、湖北、黑龙江、河南、广西及甘肃。

公司提供各领域的高质量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授学生具备实践经验及适用技能,从而帮助学生获得就业能力。作为高质量就业的引领者,公司院校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就业工作50强,平均就业率97%以上。公司于2017年8月被纳入恒生小型股指数和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于2017年11月份获纳入MSCI中国小型股指数,并于2018年3月获纳入港股通指数。